{{ $t('FEZ002') }} 幼兒園|
招聘類別及缺額:代理教保員(實缺)1名。
報名資格:
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、33 條規定之情事(如後附則所示,倘報名時未發現而於聘任後發覺,應予解聘。)
大學以上學校畢業(幼兒教育、幼兒保育相關學院、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科畢業或其它系所畢業)。
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情形之一。
前兩年內接受過基本救命術訓練 8 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或於錄取後三個月內完成訓練。
三、其餘事項詳如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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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5-2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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